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: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电脑动面设计,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 技术服务;企住 业策划;知识产权代理(除专利代理):商务信息咨询:绿化管理:票务代理;工艺美术设计,设计、制作,代理、发布广告;销售工艺品(不含文物、象牙及其制 品)、皮革制品、服装鞋帽、针纺织品、箱包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:电视刚制作: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,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、电视剧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: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..